>
1、高速公路兩旁30米內的建築是必須拆遷的。高速公路建築控制區,是指自高速公路兩側邊溝外沿起向外延伸30米的範圍。30米內禁止建設永久性建築物,地面構築物。
2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相關規定: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公路兩側邊溝(截水溝、坡腳護坡道,下同)外緣起不少於一米的公路用地。
3、第五十六條 除公路防護、養護需要的以外,禁止在公路兩側的建築控制區內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。
圖文推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