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珏,漢語文字。讀作jué,最初見於甲骨文,即《説文解字》:“二玉相合為一珏。凡珏之屬皆從珏。瑴,珏或從。古嶽切”本義為合在一起的兩塊玉。
2、基本字義:
珏 (名詞) 拼音: jué
象形兼會意。本字為“二玉相併之形”,意為“二玉相碰之聲”。
解釋:聚合在一起的兩塊玉。
雙玉,二玉相合為一珏
珏,二玉相合為一珏。――《説文》
翁伯以禮玉十珏以授仙童。――《太平廣記》引《仙傳拾遺》
作用:可以以此作為信物讓兩人拿或做禮物主人(送的人)和客人(收禮的人)各拿一部分
《左傳·莊公十八年》:“皆賜玉五瑴,馬三匹。”陸德明有釋文:“瑴,字又作珏。”又用於人名。
3、字典解釋:
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珏;康熙筆畫:9;頁碼:頁730第08;
【唐韻】古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訖嶽切,音覺。【説文】二玉相合為一珏。【徐鍇曰】雙玉曰珏。【集韻】或作瑴。又【類篇】古祿切,音谷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