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06年發佈的法律規定。經2006年9月30日農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佈,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2.《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》業經2006年9月30日農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佈,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1.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06年發佈的法律規定。經2006年9月30日農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佈,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2.《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》業經2006年9月30日農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佈,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